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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企改革:中航油在重庆推“50%股权”合作模式
日期:2014-06-04 |  来源:  |  发布者:suzport
      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,发展混合所有制是一大“重头戏”。但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,股权如何分配,国企、民企利益如何平衡……这些都成为企业的困扰。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(简称中航油)与重庆泽胜集团大胆推出各占50%股份的合作模式,被誉为“国企与民企合作成功的典范”,或能为后来者提供一些经验。
      谈及对混合所有制的探索,中航油不得不提。2008年,快速发展的中航油开始瞄准长江流域的航运市场,与重庆民营企业——重庆泽胜集团合资组建了重庆泽胜船务(集团)有限公司,并推出各占50%股份的合作模式,被誉为“国企与民企合作成功的典范”。
      不过,在当初的合作过程中,股权比例却曾是双方合作的最大瓶颈。“一方独大的控股格局,双方都很难接受。从国企角度看,事关政策问题;从民企角度看,事关话语权问题,而背后还隐含着经营权问题。”重庆泽胜集团董事局主席、总裁任泽胜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,道出了当初的顾虑。
      合资5年来,泽胜船务的船舶已从2009年的30艘增加至目前的58艘,运力从原来的8.5万吨增加至目前的25万吨。2009年公司收入为1.83亿元,而2013年为3.63亿元。
按照规划,到2015年,泽胜船务要实现主营收入5亿元,利润1.6亿元,各类货物年运量达300万吨。“我们在航运方面没有经验,自己组建压力大,如果选择现有的企业合作,则进入市场快,效益高。”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重庆泽胜船务公司董事长王新萼表示,国企在资金实力、品牌、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有优势,而民企对市场敏锐、灵活,二者取长补短对双方都有利。
      “股份占多少,其实都是形式,最重要的还是合理的治理结构。”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,任泽胜坦言。
       王新萼介绍,以中航油与重庆泽胜集团的合作为例,在双方各占50%股份背后,更有“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”、“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”、“重大事项必须事先协商一致”的共同约定、以及“以自然人替代法人履行工商登记”的变通办法等一系列重大举措。并通过双方共同推选董事会、管理层人选的方式,相互制衡监督。这些措施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经营的主导权、企业管理的属地化、重大问题的决策和企业报表的合并等合资中的关键问题及难点问题。